猫咪经济之下,“猫贷”成了年轻人的新陷阱。
进店之前以为是免费领养,进店之后莫名背上了“猫贷”,还可能随时面临“烂尾”的风险。不少消费者控诉,猫都死了,自己每个月还得扣499元。
业内人士告诉《新浪新闻在场》,这就是一场骗局。说是免费领养猫,为了对猫咪有保障,要求你签约分期付款,每个月在店里买猫用品。但实际上猫咪每个月用不到太多的用品,商家还要求你每个月都得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消费,甚至一些宠物用品属于临期、三无产品,变相收取了更多费用。
“这种店就不打算长久干,挣快钱就改行。也有些店可能是真的猫卖不出去,想了这种办法,猫是好猫,只不过消费者花了更多的钱。”
猫死了还得每月扣499元
长沙的小肖对《新浪新闻在场》表示,自己一直想养只猫,工作后有了收入来源,便立即付诸行动。2024年6月7日,小肖在某平台上搜索到一家临街宠物店,进去之后很快看上了一直金渐层。
小肖本想买下这只小猫,但是商家告诉她,“猫咪是领养的,不要钱,我帮你看下支付宝有没有领养资格。”说着便拿起小肖的手机进行操作,绑定了12个月的分期付款,每月需499元。
随后小肖又按照商家要求提供证件照片、拍摄自愿领养猫咪的视频,并签署了一份“猫咪用品销售及服务合同”。
小肖注意到,合同里显示甲方名为“天心区喜贺宠物用品店”。商家称,这499元是用于购买猫咪用品,但实际上只能买两袋杂牌猫粮,折算下来平均每袋250元,明显高于市场价。
回家后,经过朋友提醒,小肖很快意识到被套路了。12个月每月499元的猫贷,总计接近6000元,已经能买两只猫了。小肖认为“猫都接回家了,就好好对待吧”,于是用心喂养,给它买了罐头、猫条、益生菌等等。
没想到的是,小猫一到家就开始拉稀,肠胃反复出问题,不到两个月就去世了。
猫死了但是每个月499元的“猫贷”还在还,于是小肖尝试和商家协商“买断”猫咪,这才发现,解约补偿金为5000元。
根据合同,乙方在18个月的领养期内不得以猫咪死亡或者丢失等任何原因拒不支付消费款项,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如甲方同意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乙方需一次性支付补偿金5000元。
除此之外,其他规定也有“霸王条款”之嫌,比如在领养开始7天内,甲方只保猫瘟和猫传腹两种疾病;如乙方超过1个月未能按时支付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猫咪用品剩余款项,需一次性支付3000元违约金等等。
律师:或构成欺诈,霸王条款可撤销合同
猫贷合同是霸王条款吗?对此,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梦楠告诉《新浪新闻在场》, “18个月内猫死不能解约” 这类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此类格式合同预先拟定,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解释说明,而且商家通过格式合同将小猫死亡、患病等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依法律规定该条款无效。
不同“猫贷”合同有效性需依个案判定。部分合同因当事人自愿且不违法而可能有效,但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同情心,在领养猫咪时引入贷款形式,使消费者在不知情或判断力受影响下签订合同,即便合同有效,也可能因显失公平可撤销。
另一方面,猫贷中的分期付款可视为贷款行为。类似车贷、房贷,商家先支付猫款,消费者再逐月还款给第三方机构,本质是将猫作为商品的放贷行为。而放贷是需要金融资质的,如果没有金融资质从事金融行为的话,合同也有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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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领养变分期付款,可能涉及哪些违法行为?
从民事角度看,免费领养变分期付款的销售模式可能构成欺诈,商家需承担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从刑事角度看,若骗众多消费者、涉及金额大,则可能触犯诈骗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等刑罚。若金融机构违规放贷,还涉及非法放贷的刑责或行政责任。
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
李梦楠律师提醒,消费者可依据显失公平原则撤销协议,要求商家返还已支付费用并索赔损失。也可向行业协会投诉,追究商家行政责任。若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受害者可联合报案,追究商家、金融机构或中间商的刑事责任。同时,无资质放贷的商家还可能受到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的行政处罚,如停业整顿、罚款、吊销执照等。
硬抗到底,投诉后成功解约
就在这个月,浙江的小余也经历了相似的情节,“分期24个月、每月398元冲到卡里,卡里的钱可以在店里买东西”,一只价值6000元的纯白缅因就能免费带回家。
小余对《新浪新闻在场》说,当时觉得“哎?那很划算,猫本身也要买猫粮猫砂,而且合同上权益写的很好:猫瘟、猫传腹、猫鼻支包退换,小病包治不收费……”于是签了合同。
等回到家才反应过来,这份合同漏洞百出,只包三种病,那三种病之外的先天性遗传病和其他重病怎么办?
一个星期之后,小猫就出现了咳嗽、流鼻涕、流眼泪、打喷嚏的症状,不吃药就反复发作,小余将猫送到宠物店治疗,医生告知她:“这个猫咪是慢性病,以后都要这样吃药,一个礼拜做一次雾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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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小余认为受到了欺骗,要求退猫退款,负责人以此病不在合同范围内为由拒绝了退款要求。
按照合同规定,解除合约需要扣除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小余不认同,“《民法典》明确规定违约金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商家要求我买断这只原价6000元的猫,但是他无法出具猫咪的血统证书,怎么能证明它价值6000呢,更何况还是病猫。”
“因为我这个人性格关系,不愿意吃亏的,就在微信信访局、12313、国务院、领导留言台等等小程序投诉了一遍”,小余对《新浪新闻在场》表示,她还打电话给工商局进行投诉、打电话给支付宝要求给宠物店的收款账户封号。
看到事件在人民法院小程序立案后,小余将立案通知发给了负责人并报警,12月21日晚上,在警察的协商下小余和宠物店达成一致。12月22日,经过3天的奔波,小余成功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