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的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3日作出(2023)苏0118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江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3月1日作出(2023)苏0118破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为上述公司的管理人。为提高效率、便于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许可,决定采用邀请特定机构与公开竞选相结合的方式选任本案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
远江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2亿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电气安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市政设施管理;金属结构制造;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2月13日,以远江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在本院的执行案件共有21件,未执行到位的债务金额为10000000元以上。
经管理人初步调查和查询公开信息,远江公司曾是上市公司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的全资子公司,于2016年由天泽信息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所购买,当时交易作价10亿元。2021年,天泽信息以100万元的价格将远江公司出售给湖南跃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跃腾公司)。天泽信息在收购远江公司时以及远江公司作为其子公司期间,曾按照相关要求对远江公司开展审计。
根据天泽信息2021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远江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24亿元,坏账准备余额4.75亿元。公开报道显示,因历史大额应收账款始终回款困难,加之大额银行贷款陆续到期、供应商欠款长时逾期,现金流基本枯竭,人员流失,涉及多项诉讼案件,主要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远江公司在2021年陷入经营困境,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021年跃腾公司收购远江公司时,接收了远江公司的全部财务账册。远江公司停业后,跃腾公司将远江公司的相关财务账册全部打包成箱运输至长沙,目前存储在湖南省开福区一居民楼内,数量预估大几十箱。
上述信息仅供竞选人制作竞选文件及报价时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安排必要数量的人员与管理人共同到长沙的财务资料存储地,完成对财务账簿资料的清点与接管工作,并在接收后安排运输至南京(具体存放地点与管理人商定);
2、远江公司账面应收款的追讨工作是管理人财产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但因人员流失、股权转让等多种原因,管理人获取相关工程项目结算信息的渠道受限,需要审计机构系统梳理现有财务账簿,做好相关工程项目款项收支信息的财务数据查找、搜集、核对以及财务资料的调取工作等,与管理人合力做好应收账款追讨的配套财务工作;
3、对远江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公司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2)审计公司自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2月13日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4)审计公司负债情况,并梳理截至破产受理日财务记录中的债权人名单,供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5)审计公司资金流向及与关联企业/人之间的资金流向;
(6)审计公司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7)审计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8)核查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等情况;
(9)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门披露。
4、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对债权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5、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6、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7、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8、全面协助管理人核查公司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员、财务、业务、财产等方面的高度混同;
9、处理公司破产清算营业事务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管理人账户的日常管理,提供远江公司清算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管理人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远江公司申报纳税和建账;
10、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审计工作时限
1、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3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到长沙,开展财务账簿的接管、清点工作。
2、须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十五日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按管理人要求出具正式稿。逾期出具的,管理人将根据情况扣减一定比例的费用;
3、其他事项,应根据法院和管理人的工作要求,及时完成。
四、审计机构资质要求
1、在中国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执业资格;
2、出于工作便利需要,竞选机构注册地限定在南京,并在南京设有办公场所;
3、近五年承接过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列明清单,并提供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合同等必要证明资料);
4、近三年承接过企业破产案件的审计业务(列明清单,并提供签署的合同等必要证明资料),其中涉及建设工程施工类企业破产案件的为加分项;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6、参选机构及机构人员与天泽信息、远江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审计的利害关系;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工作要求,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更换派出人员;
8、有司法审计(即在各级法院鉴定机构名录中)的优先。
五、竞选资料及要求
竞聘材料一式五份,一律装订、密封,封面标注“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机构竞选文件、竞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字样。
正文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同意参与竞标的函(同时需承诺:机构及人员与远江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开展业务的利害关系),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参加评审会的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3、审计机构简介,并提供注册地和办公场所在南京的证明;
4、审计机构执业资格证书(若有司法审计资质,可以一并提供);
5、主管部门出具或相关网站查询的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的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此项内容的文件;
6、近五年承接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业绩情况,列明清单,并提供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合同等必要证明资料;
7、近三年承接的企业破产案件的审计业绩情况,列明清单,并提供与管理人签署的合同等必要证明资料;
8、团队的主要成员(不低于三人)及项目负责人,并附简历、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相关人员从事破产相关业务的业绩介绍等;
9、工作方案(需根据本公告第二部分“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方案);
10、报价方案(报价中应已包括第二部分工作内容涉及的所有费用,管理人不再安排其他额外费用);
11、竞聘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次竞聘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竞选程序
1、有意竞聘者,应在2022年3月13日24点之前先办理竞选登记,即:将竞聘机构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短信方式发送至17715260184。
2、竞选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收件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周芃芃17715260184。
4、竞选材料纸质版务必在2022年3月16日16:00之前到达上述收件地址,电子版应在2022年3月16日16:00前发送至zhoupplaw@foxmail.com。管理人将在3月16日16:00组织评选工作,竞选人应委派1名代表(限定1名,且应是授权委托书上的人员)到现场参加评审,接受评委询问。
5、评委由远江公司的债权人代表、出资人代表、管理人代表等组成。各公司评委对参加竞聘的审计机构分别打分并计算总分,对总分最高的三家审计机构,通过现场抽签方式分别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为中选机构、一家审计机构为备选机构。
七、特别说明
1、费用支付时间: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前期不支付费用。在管理人处置破产财产后,按破产费用的顺位予以支付。
2、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采用邀请特定机构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3、本次选聘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1、管理人地址/竞选资料递交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周芃芃 17715260184
桑惠丽 15195977066
远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